2008-05-19

[Idea] 資格

  我們用許多不用的稱謂表示人我之間的關係,所以一個人一生中總有個各種不同的頭銜。第一種是天賦人權,沒得選,例如:爸爸、媽媽、姐妹兄弟…等等表示親屬關係的頭銜。第二種是no pain no gain,爭取才能得到的頭銜,例如:老公、老婆、男女朋友、知己、麻吉…,當然也包括各種職稱。

  「頭銜」究竟代表了什麼?表徵社會地位或宣誓所有權?

  我想到一個很有趣的問題。以往不孕症想要擁有子嗣,只有收養一途,然而拜現今科技之賜,不孕症已有更多的解決辦法,例如:人工受精、試管嬰兒、借精借卵、代理孕母…等等。嬰兒從「製造」到「出生」的整個程序,原本只靠一男一女,而現在卻可以將每個步驟切割,參與整個程序的人已經不只是一男一女那麼簡單。

  假設參與每個步驟的女性是不同人,那麼,究竟是提供卵子的人叫作「媽媽」、或擁有子宮的人叫作「媽媽」、或餵養的人叫作「媽媽」、或無怨無悔付出疼愛的人叫作「媽媽」?

  再把問題簡化一點,如果子女是親生,也善盡養育之責,但卻因發洩情緒、柿子挑軟的吃而虐待他們,是否有資格為稱作父母?

  每一種稱謂,每一個頭銜,都不是理所當然。作為配得上,才是有資格。即使人生盡是由一段段短暫的人我關係所拼湊,我仍期望自己能為自己的每一個頭銜努力,別只是浪得虛名。